那么,我们看到的三维世界千姿百态的物体形态是由什么样的造型元素构成的呢?我们应该怎样使用这些元素进行造型?立体构成就是研究立体物造型的基本规律,认识并运用立体设计的基本原理,掌握其造型的基本方法,进而认识并运用立体设计中的形式美规律并加以发挥和创造的。
 第二节 立体构成是物体形态设计的基础 正如抽象主义艺术那样,重视物体本身的构成因素是研究物体造型规律的必然途径。上一节所说的用专业视点来观察物体的形态就是这个意思。当我们以研究造型的目的观看一个建筑景观时,我们首先要避开该建筑的实用功能,诸如建筑的面积,居住的条件等,而应该去观察它的基本形态,即构成该建筑的点、线、面、体的几何关系。 作为一个设计师,如何创造出一个有价值的立体形态,很重要的一方面是设计师本身把握造型基本要素的能力和对这些要素及其组合规律的认识程度,这一点正是立体构成课所要学习的内容。 当然,在设计实例中,首先要明确的是设计的目的,设计对象所具备的功能,对其需求过程理解得愈清楚,判断就愈有效。如果对这一过程缺乏理解或毫无考虑,在评价一件物品时,对造型就很难作正确判断。 设计师在造型过程中如何把设计观念变为具体的造型,这个问题是设计伊始就要很好考虑的,而这一切是建立在立体构成原理之上的。造型的过程应看作是设计与制作的综合,也就是说造型过程包括设计和实际制作两个过程。
======================================================================================================= 第二章 立体构成的基本要素 第一节 认识点、线、面 从图像学的角度看,点是引人注目的位置,是视觉焦点,比如海面上的一艘轮船,天空中的一架飞机,这是因为点具有“内收”的属性,仿佛有一种无形的向心力将视线集中到点上,所以点具有“集中”、“紧张”、“警示”的含义。这些含义的强弱 程度和点的大小、形状、色彩、位置、材质等因素有关。 1 点的规律与特征 大的点比小的点强;外形复杂的点比外形简单的点强;表面拱起的点平坦的或凹陷的点强;色彩对比强的点比对比弱的点更吸引视线;占据画面中心部位的点比外于边缘的点强烈;材质肌理丰富的发光的点比肌理单纯的不发光的点醒目。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点同时出现时,强弱对比程度高的点将成为视觉的中心,这也是构成视觉主次的因素之一。 点的运动轨迹构成了线,而且概念上的线只有长度和方位,没有宽度和厚度。现实世界中的线是有厚度和宽度的,它是长度与厚度,宽度的比例相差十分悬殊的“体”。 2 线的规律与特征 线的形态很丰富,概括起来可分为直线,曲线两大类。直线类包括垂直线、水平线、斜线和曲折线。垂直线和水平线给人以稳定的感觉,它们具有牢固、平静、沉着大方的特性,在物体形态中通常起到规范、稳定和调和的作用,斜线给人以不稳定的感觉,它是画面的变化因素,常常起到激活物体造型的作用,使造型充满活力。总体上看直线的基本属性为简洁、明确、有力度、强硬、规范、工业感和速度感。相对而言,曲线的基本属性是柔和、变化性、虚幻性、流动感和丰富性。曲线分为规则曲线和自由曲线两类,自由曲线更能体现曲线的属性,极富变化,往往成为形态中的亮点。 3 面的规律与特征 面是点的面积扩大或线的移动轨迹所形成的。面具有较强的视觉性,不同形状的面给人以不同的视觉感受。一般来说,带棱角的面,如方形和三角性给人心硬朗、尖锐、有原则、规范、工业感、冷漠、不妥协等印象;不带棱角的面,如圆形、弧形给人圆滑、和气、温暖、柔、饱满、成熟、人性化等感受。不规则面极具变化性,使人产生十分丰富的视觉感受。 第二节 认识体量 体和量是互为依存的。有体必量,有量也必有体。从理论上讲,面的轨迹运动(厚度增加)形成体(块)。体的形状多种多样,和组成体面的形状有关。如方形的面形成方形的体,圆形的面组成圆形的柱体或球体。体在视觉上的感受比面强烈,它占有三个维度的空间。通常体是带有一定实质的空间。有了实质就有重量等具体的表现。尽管理论上的体可以排除这些具体量的实质,但我们在面对一个具体的对象时,体和量是难以分割的。 1 体 体是指物体的体积(实体),量是指由体造成的“后果”即容积、大小、数量、重量。这些是“体”的物理量。除了物理量之外,还有心理量。心理量源于物理量却又与之不同。心理量是艺术的量、技巧的量,是艺术创造所不能离开的量。既然称为心理量,自然是心理判断的结果,而心理判断又表现为多种形式,有对物理量的估测,比如同样抬头看一幢高楼,甲认为它有100米,乙则认为有90米,这种对物理量的估测是因人而异的。另一种心理量是通过对形体作理的描述类比而产生的,比如某某人身体很魁梧,有虎背熊腰、气壮如牛的感觉,某某人很瘦,有骨瘦如柴、形似枯竹之说。除此之外,还有对形态本质的感受,比如“结实感”、“重量感(份量)”、“速度感”等是从本质方面去体验形态的结果。这是自然力对人的心理作用,是人与各种形态物体接触后感应生成的。所以,在艺术造型实践中必须不断提高这种直观判断的敏锐程度。 2 量 不同形状的体和不同程度的量给人的视觉感受是截然不同的,棱角尖锐的体块给人以坚硬、冷漠、难以接近的视觉心理感受;反之,圆润柔和的体块(有机形态)给人温柔、亲和、舒适的感觉。除了形状之外,体块的质量也在视觉感受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第四节 认识空间 如何理解空间的含义?空间包含有哪些构成因素?这对于从事与空间形象有关的造型艺术家和设计师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基础课题。 空间大致分为物理空间和心理空间和心理空间两类,与运动现角中静的运动(如耗散结构、人眼的聚焦运动、思维运动等)和动的运动对应起来。动的运动表现为物理空间,静的运动表现为心理空间。 1 物理空间 物理空间是实全所限定的空间。空间是物质存在的延性,即物质存在形式。空间和物质一样,它是不依赖人的意识而存在的客观实在,是永恒的。空间和物质是不可分离的,没有脱离物质而存在的空间,也没有游离于空间以外的物质存在。空间是由物质的三个维度;长、宽、高组成的。度量空间一般以长度单位米或其分数(如厘米)和倍数(如千米)为单位,度量大空间比如宇宙使用天文单位--光年。这里所说的“空间”,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空间维度的组织,而专指限定性空间形体的创造。要把虚空变为视觉形象,首先就必须进行物理条件的限定。通过限定,才能从无限中构成有限,使无形化为有形。怎样限定呢?有一个限定的目的问题,这种目的就是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展示设计、规划设计等环境追求的主题。 2 心理空间 心理空间即空间感,其本质是实体向周围的扩张,这是人类知觉产生的直接效果。由于人的参与而形成的环境不仅是自然发生的环境,还有所谓的文化环境--以具体人、具体时代的宇宙观、世界观和社会观为基点而创造的“世界”。所以,空间创造是多样的、多元的,大致可分为两个领域,即空间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进而还必须具有维护自身形体存在的牢固度。心理空间是实际不存在但能感受到的空间,这就是所谓的空间感,它是人们受到空间信息和条件的刺激而感受到的空间。格式塔心理学早已证实:视觉形象永远不是对于感性材料的机械复制,而是对现实的一种创造性把握,它把握到的形象是含有丰富的想像性、独创性、敏锐性的美的形象。既然如此,作为设计者创造视觉形象,就应该努力留给观赏者以发挥想像的余地,并附加暗示、启发和诱导。因此,除却研究实体本身外还应该重视空间。物理空间比较容易把握,而心理空间更具有艺术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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